西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接收程序
(一)接收专业
我院接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教育硕士)的推免生。在符合我院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可接受少量跨专业推免生。
详细接收专业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z.swu.edu.cn)。
注:我院还将从学术型的推免生中,根据申请选拔少量直博生,欢迎申请。详细情况见西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接收直博生实施办法,网址:http://smkxxy.swu.edu.cn。
(二)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向学院提出报考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材料;
2.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5.(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6.(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7.(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三)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秘 书:XXX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生发出是否具有复试资格的通知。
(四)复试
学院于10月2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时查验推免生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书原件。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复试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复试按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分专业进行,同一专业必须一起进行复试,各专业点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报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以面试为主,也可以增加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1.面试总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人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备查。
(5)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不能给形如“优、良、中、差、合格”的等级分。若复试不合格,应立即告知考生不予接收。
2.面试的基本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但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80%)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体检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有意申请免试攻读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须于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否则不得录取。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按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资格复审和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400715
联系人:陈老师收 朱老师收(免费师范生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023-68367508 朱老师电话:68367471